首  页
领导专页
市情概览
今日视点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投资招商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服务>部门政务
公民出国(境)须知

时间:2007-8-28 来源: 作者:公安局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中国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及台、港、澳通行证办事指南

 

工作流程:平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审核-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5日内发证

申请流程:出国(境)咨询窗口领取申请表-填写表格-交费窗口交费-受理录入窗口录入

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审核程序:民警受理后当即录入微机,2个工作日内平度出入境审核完毕。

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内报出(户口刚迁入平度不足1年的,需函查不在此时限内)

收费标准:护照费200 加注20 护照补发420 港澳通行证100 一次签注20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50元(为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代收)

加急条件:(1)出国境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2)出国境奔丧;(3)出国境参加紧急商务活动;(4)出国境留学、开学时间临近;(5)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6)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办理机构:平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地址:平度市公安局政务大厅出入境接待室(红旗路34号公安局大门东)

咨询电话88318380

非工作时间急事急办电话88319075

 

申请出国护照须知: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2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近期正面免冠背景为白色的2寸彩色照片3(照片大小:48×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交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2份,复印规格为A4);

4、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合作说明及劳务外派经营资格证书。

5、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需提交其父母双方或监护人同意出国的证明。父母离异的,需提交相关证明。

6公务员及金融、财税、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特殊身份人员申请出国、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是否同意的审查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7、退役后不满五年的需原部队政治部门出具不涉密证明。

 

不予签发护照及台、港、澳通行证须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护照延期、换(补)发须知

1、证件期满前六个月内。

2、证件有效期剩余时间短于将签发的签证(注)有效期。

    3、证件签证(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的。

    4、护照被损坏或丢失自受理之日起三到六个月换(或补)发。

    5、护照在境内丢失申请补发的,须持护照丢失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和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到指定报社登报声明护照作废,其他手续与初次申请护照相同。

6、护照在境外丢失申请补发的,须持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件前来申请,其他手续同初次申请护照相同。

    7、护照过期重领的,须携带原护照,手续与初次申请护照相同。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知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申请审批表”2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近期正面免冠背景为白色的2寸彩色照片3(照片大小:48×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份(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规格为A4);

4、申请商务签注的须提交公司年检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在职证明、社保卡、派遣函(派遣单位在为申请人出具的派遣函上必须注明:(1)申请人是否为本单位工作人员;(2)赴港澳商务项目;(3)港澳接待单位名称;(4)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产生的后果由本单位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声明;(5)单位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商务,须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三个月或者一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务备案须知到大厅领取);

5、申请赴港澳探亲,须提交在港澳亲属身份证及回乡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6、申请赴港澳旅游,须交验有出境旅游经营权的指定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申请赴香港培训的,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8、申请赴香港就业的,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就业类进入许可或就业者家属类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9、申请赴香港、澳门就读的,持香港或澳门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及香港入境事务处或澳门政府签发的相关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0、因其它非公务活动确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提交与从事该非公务活动相应的证明;

11、申请赴港澳定居,按《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执行。

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2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近期正面免冠背景为白色的彩色2寸光面照片3(照片大小:48×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交验正本后留存复印件2份,复印规格A4);

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6、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6、台办行前教育。

 

中国公民申请因私出国护照及台、港、澳通行证办事流程

 

1、申请人自主到公安局大门西侧照相馆照像(近期正面免冠背景为白色的2寸彩色照片3,照片大小:48×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2、到平度市公安局政务大厅1号咨询、领表窗口领取出国境申请表

3、到填表区填表

4、到2号收费窗口交费

5、到3号受理录入窗口录入

6、核对无误后将表格交1号窗口

内地居民赴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条件及所需材料

 

根据公安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我局自200751日起对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需办理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港澳商务签注的单位,须提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一、申请备案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满100万元人民币或外商机构代表处,可登记备案10人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2、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不满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登记备案20人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3、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企业,可登记备案30人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可申请1年多次商务签注。

二、申请备案所需材料

1、交验单位(是指经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机构代表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交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提交《青岛市单位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提供表格的电子文档。

4、提交《青岛市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人员名单》两份,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养老保险个人编号、户口所在地、港澳商务签注类别(3个月多次或1年多次),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表格的电子文档。

5、交验申请人上年度由派遣单位交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6、非青岛市常住户口人员登记备案,除需提交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交验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7、申请办理1年多次商务签注的单位还需交验上一年度由税务部门开具的5万元以上的纳税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8、交验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商务备案专管员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登记备案程序

1申请单位指派商务备案专管员凭单位介绍信到受理登记备案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青岛市单位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申请表》《青岛市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人员名单》。表格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上述其他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2、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请办理3月多次或1年多次赴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条件的单位,发给《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回执》,附备案人员名单,有效期为一年。

3、如有备案人员名单变更,备案单位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备案人员名单变更手续须距本单位登记备案或上次备案人员名单变更期满六个月以上方可办理。

4、企业登记备案实行年审制。年审时须持原《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回执》、年检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本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本单位为备案人员办理的社会保险凭证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对《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回执》进行核准或换发。年审期为每年41日至731,如在年审期限内未进行年审,则需重新申请。

四、已登记备案人员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商务签注提示

1、已登记备案人员在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商务签注时,需提交《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回执》、备案人员名单、单位派遣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其它相关材料。非青岛市常住户口人员还需提交《外来人员暂住证》(须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2、派遣函上必须明确载明:⑴ 申请人是否为本单位工作人员;⑵ 赴港澳商务项目;⑶ 港澳接待单位名称;⑷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产生的后果由本单位负相应法律责任的声明;⑸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平度政务网] 平度市委、市政府 主办 平度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承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号:鲁ICP备05049961号
【E网平安】备案号:3702002005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