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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的城建局审批事项

时间:2006-11-15 来源:平度政务网 作者:行政服务中心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1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受理;2、现场查看;3、签发树木(花草)砍伐或迁移证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2、树木(花草)砍伐或迁移申请书;3、树木(花草)砍伐或迁移位置示意图。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青岛市树木(花草)赔偿费及绿地占用费标准》。 
2 、拆除、移动、占用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法定依据
《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受理;2、现场勘察;3、经审查同意颁发批准书;4、签订《环卫设施建设合同书》;
申报材料
1、申请书;2、单位证明;3、占用期限;4、补建方案、图纸和措施;5、规划批准文件。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拆除移动环境卫生设施不收费,占用环境卫生设施接有关标准收费。
3 、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许可
法定依据
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办理程序
1、受理;2、现场查看;3、核发《建筑垃圾准运证》;4、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5、签发环境卫生责任书。
申报材料
1、建筑垃圾处置申请书,主要包括建筑项目地址,产生建筑垃圾数量及处置方式;2、有自运能力的,提供运输建筑垃圾车辆的数量及车牌号;3、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时间。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4元/m3
4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理、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法定依据
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办理程序
1、受理;2、现场勘察、资质审查;3、批准发证。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3、从业设备、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4、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建设竣工验收许可 
法定依据
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同意
申报材料
1、办理建设项目环卫配套设施施工图审核意见的建设单位须填报《建设项目环卫配套设施施工图送审表》并提交两套环卫配套设施的施工设计图;2、办理建设项目环卫设计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须填报《建设项目环卫设施竣工验收审核申请表》并报有关资料。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不收费 
6 、集体或个人所有古树名木的买卖转让许可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查看;经批准办理的,确认备案。
申报材料
1、古树名木的资料;2、有关买卖转让文书。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7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查看;签发《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批准表》。
申报材料
申请临时占用城区绿地申请书;涉及临时占用城区绿地有关批文;植被现状图;规划平面图;植被恢复方案。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8 、燃气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营业场所范围以外设立供应站(点)许可 
法定依据
《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查;3、现场勘察;4、决定。
申报材料
1、燃气供应许可证申报表;2、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3、燃气工程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批准文件,施工图及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工艺图、设备配置明细表、压力器合格证、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燃气工程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企业章程、服务规范;5、专业技术人中的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证书、聘任书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公安消防部门的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9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法定依据
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查;3、现场勘察并提出意见;4、决定。
申报材料
(一)因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城市道路:1、申请书;2、占路位置图;3、属建筑工程的,提交相关批准的总平面配置图、基坑开挖的边坡支护方案;4、属装饰装修工程的,提交规划许可证和外装修图纸;5、属房屋修缮的,提交房屋修缮许可证;6、经规划部门审定的半永久性建筑的道路红线图;7、与受严重影响的周围单位及居民签署的相关协议书。(二)占用人行道设临时商业、服务业摊点:1、申请书;2、临时占路位置图;3、政府签发的季节性摊点的设置文件。(三)占用城市道路设停车场、农贸市场:1、申请书;2、占路位置图;3、市政府批准停车场、农贸市场设置文件。(四)占用市政工程设施设置广告:1、申请书;2、广告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广告设置位置照片和广告平面配置图、立面图、剖面图;3、制作说明。(五)工程建设挖掘城市道路:1、申请书;2、开挖道路敷设管线申请书;3、道路(管线)定点意见书。(六)道路上设置城市公用设施:1、申请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城市公用设施设置的数量、路段及示意图;4、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置城市公用设施的规划书。(七)在道路上开设大门: 1、申请书;2、经规划部门签批的大门开设位置图。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7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占道费:分施工占道和经营占道两类。经批准施工、堆放物料、停放车辆占用人行道的,每平方米每昼夜收0.30元,占用车行道每平方米每昼夜收0.50元,交纳道路挖掘费的施工工程,不再交占道费。经批准占用人行道设置的商亭、摊点,每平方米每昼夜收0.50元,繁华地段每平方米每昼夜收0.50元,繁华地段每平方米每昼夜最高不超过1.00元,禁止商亭、临时构筑物及摊点占用车行道。掘路费:水泥混凝土路面:320元/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主干道 240元/平方米; 次干道 200元/平方米; 人行道 土路60元/平方米; 水泥砼块70元/平方米。 
10 、排水、供热工程选址及设计方案审查许可 
法定依据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 
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查;3、现场勘察;4、决定。
申报材料
排水:1、申请书;2、排水平面配置图;3、管径和排水的水质、水量数据资料;4、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原料和用水量;5、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6、与排水有关的扩初设计文件等。供热:1、申请书;2、供热协议或合同;3、供热方案(图纸、资料);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法定依据
1、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2、《平度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平政发[2000]36号)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2、现场勘察;3、批准
申报材料
1、申请书;2、工商部门核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或执照;3、产权单位或志地所有权单位同意设置的证明(若在公共场所设置,有物业管理的提供物业管理企业同意设置证明;没有物业管理的提供当地居委会同意设置证明);4、房屋或场地使用单位同意设置证明;5、广告设置位置的现场照片;6、广告设置效果图(电脑打印);7、属大型户外广告的提供结构图纸,属用电项目的提供用电方案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2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议书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选址申请。2、规划管理部门根据总体规划要求提出选址建议和规划设计条件。3、规划管理部门确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规划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申报材料
1、平度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2、用地范围平面示意图;3、项目建议书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有关文件提出定点申请;2、规划管理部门经实地踏勘,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初步选定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和界限,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3、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用地位置和界限,经市政府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计划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3、建设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1:500~1:1000)4、建设用地规划平面图(图纸比例1:500~1:1000)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1、基础设施配套费:45元/平方米;2、测绘费:2600元/宗地(四个点)
14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法定依据
《山东省城市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鲁政发[1994]115号)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文件提出临时用地申请;2、规划管理部门经现场踏勘,提出规划设计要求;3、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文件,确定用地位置和界限后,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请书;2、建设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1:500~1:1000);3、建设用地规划平面图(图纸比例1:500~1:1000);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1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持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和建筑设计方案等有关文件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2、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规划管理部门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图符合城市规划和审批的建设工程方案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证件;3、建设用地规划平面图(图纸比例1:500~1:1000);4、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彩图)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1、基础设施配套费:100元/平方米网点房:120元/平方米 2、测绘费:2600元/每幢楼(四个点)
16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法定依据
《山东省城市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鲁政发[一九九四]一一五号) 
办理程序
1、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文件提出临时建设申请;2、规划管理部门经现场踏勘,提出规划设计要求;3、规划管理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文件,符合要求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请书;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证件;3、建设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1:500~1:1000);4、建设用地规划平面图(图纸比例1:500~1:1000)5、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彩图)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17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查3、决定4、颁发施工许可证
申报材料
1、规划许可证;2、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4、资金审计证明(资信证明);5、委托工程监理合同;6、建筑施工合同;7、工程质量委托监督手续;8、安全报监手续;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18 、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4号)、《山东省建委关于在全省村镇建设中实行“一书两证”和“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的通知》(鲁建乡发[1994]11号)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材料;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定点、签发《建设用地定点通知书》;核发《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平面布置图;勘测定界图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9 、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4号)、3、《山东省建委关于在全省村镇建设中实行“一书两证”和“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的通知》(鲁建乡发[1994]11号)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图纸;定点、放线,签发《建设工程定点意见书》;核发《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土地权属证件;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设计图纸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商业用房:三0元/m2 住宅及其他用房:一0元/m 2
20 、村镇规划选址许可 
法定依据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2、《山东省建委关于在全省村镇建设中实行"一书两证"和"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的通知》(鲁建乡发[1994]11号)。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材料;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申报材料
1、山东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
2、村庄规划或集镇规划。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21 、村镇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4号)、《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山东省建委关于在全省村镇建设中实行“一书两证”和“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的通知》(鲁建乡发[1994]11号) 
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勘察;选址定点;核发《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申报材料
平度市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建设项目选址位置及用地范围示意图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3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22 、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审核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查看;审查;论证;办理《涉及古树名木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申报材料
城市树木砍伐、迁移申请书;有关部门确定的建设工程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总平面图;植被现状图;迁移或抚育树木方案;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视古树名木的具体情况收费
23 、建设项目绿化用地不达标审核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查;3、对因特殊情况不能达标的报市政府批准。
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总平面图;4、绿化设计方案。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按绿化不达标面积每平方米250元的标准收取绿化补偿费
24 、燃气工程选址及设计方案审核 
定依据
《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核;3、上报;4、决定。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2、计划部门意见;3、规划部门意见;4、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查意见;5、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7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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