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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1-15 来源:平度政务网 作者:行政服务中心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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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取水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青岛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取水申请书→承办部门意向批复→填写取水许可预申请书→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填写取水许可申请书→核定取水及取水工程建设情况→批复并发放取水许可证→下达取水计划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2、单井柱状图地质、水质资料;3、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4、城区内办理取水许可,需提交自来水供水管网不能供水的证明材料;5、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经勘察、论证,符合规范要求即办 收费标准 工本费:10.00元. 2 、在河道及水工程(包括河滩地、水库、大坝、灌区、行洪区、蓄滞洪区等)保护与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开发利用生产建设活动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1、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开工许可→变更审核→验收启用;2、河道采砂:申请→当地河道管理单位审查申请→初步意见报市水利水产局→全面审查、现场勘察→审批→交费→发放采砂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请书;2、建设项目依据的文件;3、防洪初步方案;4、 对河道、水工程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5、防洪评价报告。河道采砂:采砂地点、范围、时间、对河道的影响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根据清障情况预收部分押金;河道采砂:按出场价收取25%的河道采砂管理费。 3 、兴建小(二)型水库许可 法定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 办理程序 现场勘察→分析论证,提出审批意见→通知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及可行性报告;2、水库兴建缘由3、设计方案、施工组织及管理措施;4、兴建水库后对环境的影响评价及移民等。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4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审查申请→现场勘察→提出核准意见→发放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2、水产苗种生产地点、规模、品种;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5 、生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若干规定》 办理程序 审查申请→现场勘验→研究论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提出审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发展计划局项目备案 申报材料 1、水土保持申报表;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3、建设项目位置平面图和设计总图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经勘察、论证,符合规范要求即办 收费标准 1、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依据破坏地形、地貌和植被的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交纳2元;2、水土流失防治费按下列标准交纳:(一)需要恢复植被的,按其破坏和占压土地面积每平方米交纳1元;(二)需要恢复表层土的,按每平方米交纳3元;(三)弃土弃渣的,按实际排放量每立方米交纳3元;(四)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按实际工程造价交纳;从事流动性露天开矿的或不便按前款所列标准计算的,按产品销售收入的0.5%至1.5%交纳防治费。 6 、开垦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荒坡地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办理程序 审查申请→现场勘察→提出审核意见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2、水产苗种生产地点、规模、品种;3、防疫检疫措施。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7 、核发内陆水域捕捞许可证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办理程序 审查申请→现场勘察→提出核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2、捕捞种类、数量、时间及作业方式、作业地点等;3、捕捞水域水生态环境评价报告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4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8 、填堵、占用或拆毁废弃河道、水工程审核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审查材料→现场勘察→论证→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通知申请人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及其依据的文件;2、项目实施前后的该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可行性报告书;3、施工方案;4、防洪涝措施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9 、在河道及水工程内设置或扩大排污口审核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审查申请→对有关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通知申请人→报市环保部门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有关文件3、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书;4、防汛措施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0 、养殖水面(滩涂)使用审核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办理程序 审查申请→现场勘察-研究论证→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通知申请人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2、水域滩涂使用位置、界限、用途等;3、养殖水面(滩涂)生态环境评价报告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11 、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国家工矿建设项目用地审核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办理程序 审查申请→组织现场勘察→分析论证→通知申请人 申报材料 1、申请材料;2、工程建设方案;3、防洪影响报告。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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