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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1-16 来源: 作者:行政服务中心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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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法定依据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做出决定 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1)、申请报告;(2)、企业章程;(3)、可行性报告;(4)、资信证明;(5)、经营人员从业资格及身份证明;(6)、经营场所证明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 20元 2 、客运班车线路设立审核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受理 审查 做出决定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资信证明、经营人员从业资格及身份证明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3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出租车经营权证(牌)发放 法定依据 《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办理程序:(1)、青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竞投组织机构提前20日向社会发布竞投通告;(2)、受理申请;(3)、组织竞投;(4)、中标单位签订合同;(5)、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6)、颁发经营权证。 经营权证(牌)办理程序:(1)、青岛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竞投组织机构向社会发布竞投通告;(2)、受理申请;(3)、审查资料;(4)、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5)、作出审批决定并发证。 申报材料 (1)、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缴费发票;经营权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挂靠管理合同;企业章程;验资证明;营业场所证明;公司管理人员明细表;(2)、经营权(牌)申请材料:竞投中标获得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须持经营权使用合同和有关证明材料;通过转让合法获得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转让双方须持有申请报告和所在公司证明材料办理易主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可行性报告;资信证明。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 90元 4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许可决定 申报材料 (1)、申请;(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5)、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 26元 5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许可决定 申报材料 (1)申请;(2)《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4)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5)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6)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7)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20元 6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维修工上岗证书。 许可程序:①机动车大修厂:由维修管所初步审查合格后,报平度市交通局批准后,报青岛市维管处复审合格后,报省交通厅运管局审批;②机动车维护厂:维管所经审查合格后,报平度市交通局批准后,报青岛市维管处审批;③机动车专项维修部:由维管所实地验收后审批。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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