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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1条: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

时间:2007-10-18 来源:人事局 作者:人事局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一、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流程:

1、根据青岛市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和名单,接收军转干部档案并负责审查;

2、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安置意见,确定安置岗位;

3、根据安置意见制定考试简章,组织军转干部报名;

4、对军转干部进行考核;

5、组织军转干部考试;

6、根据考核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军转干部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7、安置方案上报青岛市军转办;

8、接收军转干部报到,并办理派遣手续;

二、办理机构:市军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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