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改革现行登记注册制度,适当集中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的登记审批权限。并探讨精减企业设立登记的环节,积极参与和争取推行登记注册官制度。
二是全面推行服务一体制。按照方便、适用、规范的路径,进一步完善登记指南、示范文本,加强对登记工作的分类指导,方便申请人,实现窗口“阳光行政”。
三是适时推行和完善网上审批制度。积极应对省、市局对冠省、市牌企业名称开展网上远程审批,缩短审批时间。逐步尝试开展网上登记、网上年检服务以及推行网上公示制度,推动数字化、标准化工商的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