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深入推进效能建设活动,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中心进一步完善制度推进效能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人员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对群众要求办理事项的,热情接待,服务周到。首先接受办理的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承诺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一次性告知申办者,并为之提供示范文本。
二是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各窗口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部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群众的申请事项。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并积极开展休息日和节假日预约服务,做好非工作日申请人的服务工作。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负责人问责制和行行政过错追究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