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现将青岛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人办发[2008]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今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破格申报有关要求及办理时间: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山东省人事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指导条件;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青岛市关于中级破格的有关文件规定。申报破格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须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职称计算机、外语有效合格证书和办理破格申报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单位务于8月20日将符合破格人员的有关材料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的确定和有关要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达到此标准的有效期至评审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为止;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符合放宽外语成绩条件的,全省使用标准可放宽至45分,且当年有效。
三、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发〔2008〕51号)文件精神,“各市、各部门(单位)组织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为此,青岛人事局对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对现有中高级资格人数超过新设岗位数15%比例的事业单位,不再接收其申报推荐材料。为落实好这项要求,我市各事业单位要根据市人事局对各单位今年拟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批准数,组织好今年各系列职称的申报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对今年拟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摸底,并认真填写2008年度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8月25—29日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批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逾期不审批的不接收其申报材料。
四、职称评审材料领取时间:各单位务于2008年8月25—29日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领取评审材料。
五、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1、工程系列、乡企工程系列中、高级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和地点:工程系列评审材料务于2008年9月8—12日前报市科技局科技科(联系电话:87362741);乡企工程系列评审材料务于2008年9月8—12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7362331)。
2、其他职称系列中、高级评审材料上报时间:请按照青岛市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确定的时间上报。
3、各系列初级材料上报时间:各单位于10月8—20日将评审材料报各系列主管部门。
六、今年职称评审申报系统使用问题
在今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中,申报人员继续使用职称评审申报系统上报有关评审材料。该职称评审申报系统需通过“青岛人事政务网.相关下载栏”下载使用。
七、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其他有关事宜请按照青岛市人事局青人办发[2008]150号文件规定及相关材料报送说明执行。
附件:青岛市有关文件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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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