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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时间:2008-8-8 来源: 作者:交通局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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