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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4 来源: 作者:环保局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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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好工程减排。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步伐。 二是抓好结构减排。促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优化能源结构和资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行清洁能源使用,扩大城市天然气入户范围,对三产和现有部分锅炉实现煤改气,对产热量在0.7MW(1蒸吨)以下采暖炉禁止燃用原煤,改用清洁能源,同时对新建小区做好天然气入户和地源热工程,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建设,减少社会原煤消耗量。 三是抓好管理减排。对燃煤大户在实施脱硫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做好在线监测建设;加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对没有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综合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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