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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4 来源: 作者:环保局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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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岛市环保局给我市下达了11台锅炉淘汰任务。为确保淘汰锅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市制定了2008年淘汰燃煤锅炉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淘汰锅炉领导小组,负责淘汰锅炉的计划制定、进度安排、协调指挥等工作。环保局在年初就召开了应淘汰锅炉单位负责人会议,领导亲自做了动员,并签订淘汰锅炉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淘汰燃煤锅炉的标准、时间和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各单位制定淘汰计划和相应淘汰措施。 经过努力,截止目前,我市提前半年完成了淘汰11台锅炉的任务,青岛市第一批下达的2家“脱硫设施”安装单位目前已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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