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紧紧握住市公路局职工杜向华和田淑云的手说:“真是太谢谢了,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我媳妇会如何!”
原来2008年6月30日14时许,市公路局职工杜向华和田淑云上班途中,驱车行至广州路金沟子村西处时,发现一骑摩托车夫妇与一骑自行车男子相撞,其中那名妇女大量出血,昏迷不醒,伤情非常严重。面对此情此景,她们脑子里唯一的想法便是将伤者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二话没说就下车救人。在当事人的协助下,将伤者小心翼翼抬到车上,并迅速将伤者送往平度中医院进行救治。到达医院后,她们积极联系医生抢救伤者,中医院医生都将她们误以为是交通事故肇事者,医生立即组织力量全力救治,经医生及时抢救,伤者脱离生命危险。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她们多次言谢,可她们认为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伤者得到妥善安置后,她们边离开医院。
她们救人于危难之中,值得我们尊重;她们第一时间抢救伤者,体现着以人为本精神,值得我们敬佩;她们的行为值得提倡,人间多一份热心,社会便多一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