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专页
市情概览
今日视点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投资招商
部门职责
领导分工
机构设置
部门公文
工作动态
办事指南
下载表格
咨询投诉
联系方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政务>公安局>部门职责
公安局-部门职责

平度市公安局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一公”及青岛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忠诚实践“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以建设“平安平度”为目标,围绕提高“四种能力”和“两个水平”,励精图治抓根本,改革创新提效能,大力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施情报信息全警化工程,提高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能力;深化刑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地区侦查破案工作机制,落实三级破案责任制,完善刑事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刑侦工作例会和责任区刑警中队与派出所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刑侦技术投入,提高了打击刑事犯罪的能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联合警务体制,完善紧急警情堵控网络,扩充城区专业治安巡逻协警队伍,实施“三台合一”、“三警联勤”,建设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了治安防控能力;出台服务发展60条措施,改革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实行中层以上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实施“安商、护商、亲商、惠商”服务工程,提高了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完善内部执法办案规定,实行四级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和个案评判制度,严格执法质量考评,提高了民警的执法水平;坚持从严治警、以制治警,建立健全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规章体系,强化内外监督,实行“三位一体”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奖惩兑现,实施文化育警工程,提高了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局”、“全省优秀公安局”、“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执法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廉洁勤政先进单位”、“青岛市争创全国一流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先进基层党委”、“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连年执法质量考评获优秀等次,刑警技术室被公安部评为“一级示范刑事科学技术室”。有4人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1人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1人荣获“全省劳动模范”称号,3人荣获“青岛市劳动模范”称号,1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

[平度政务网] 平度市委、市政府主办 平度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承办
版本信息:Pingdu Chinachi Ver 1.0
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号:鲁ICP备05049961号
【E网平安】备案号:3702002005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