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需要什么样的环境,政府法制就创造什么样的环境;企业发展需要多宽松的环境,政府法制就创造多宽松的环境”。
全市目标绩效考核总结表彰暨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之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从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出发,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政府法制服务企业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出了一系列政府法制服务企业发展的新举措,强化了对各类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优化了经济发展软环境。
一是规定了政府法制服务企业的工作原则。包括:依法开展工作的原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不干涉企业经营的原则、保守企业秘密的原则、自愿无偿原则、提高效能原则等六项基本原则。
二是明确了政府法制的工作职能和服务企业的工作范围。政府法制机构在自身职能范围的基础上着重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制咨询、建章立制、法制培训、合同审查、法制调研、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等方面的服务。同时,公开接收企业对政府或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部门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乱下达指标等各类扰乱企业合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
三是办法建立了企业联系点制度和政府法制与企业联谊会议制度,公开了单位举报投诉电话(87365151),建立了首办首接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文明服务承诺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突出强调政府法制为企业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注重提高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