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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14 来源: 作者:法院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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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岛中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平度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维护了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一是制定了《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对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思想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二是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庭建设工作。该院邀请驻平青岛市政协委员和有关平度市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基层法庭建设情况,该院院长汇报了近年来法庭建设情况,并陪同深入该院张戈庄法庭、蓼兰法庭、同和法庭实地考察了法庭建设情况。 三是向人大作执行专题汇报。近日,该院在平度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汇报了《平度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该院近年来在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认为该院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指出了该院在执行力度、执行透明等方面的不足,提出了可行的建议。该院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针对建议,积极开展了整改。 四是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该院结合正在开展的“走百村、访千家”活动,成立了以院长、副院长、庭长、办案法官为主体的多个走访小组,分别走访了348名青岛驻平和平度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征求到有关执行、法律宣传、审判质量、效率、方便群众诉讼、廉政等六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坚持边走访,边整改,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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