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提升公务员(含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36号)要求,根据我市200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日程安排,决定于10月13日至24日举办第一期和第二期应对突发事件知识培训班。
10月13日上午,为期5天的2008年全市第一期应对突发事件知识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各镇(街道,园区)、市直部门的200余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股级干部参加了这次系统培训。在开学典礼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邹学新同志为这次培训作了动员讲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高永杰同志主持了开学典礼。邹局长主要讲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第一,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需要;第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第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需要。二是介绍了本次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三是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第一,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第二,要树立全局观念;第三,要善于思考问题;第四,要摆正自身位置,严格要求自己。
(党校培训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