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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6-5-24 来源: 作者:admin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平度市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发〔2005〕68号


平度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华侨科技园、农业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的法制环境和秩序。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纲要》也就有关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近年来,我市按照省、青岛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实行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效果。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大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力度,推进了依法行政进程,为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深入,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个别单位重视不够,措施不够得力;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滥施处罚、违规许可、乱收费用等执法违法问题仍然存在;行政执法程序还比较繁琐和紊乱;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落实措施还不够强化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成为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一大障碍。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方针,在巩固、规范和完善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保证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梳理并明确行政执法依据。2006年3月底前,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以下工作任务:1、清理执法依据,彻底解决执法依据“多而乱”的状况; 2、公开行政执法的程序、依据、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收费事项和标准及收费环节,同时公开工作窗口、主管人员及权力和责任,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本单位出台文件的审查工作,文件下发前要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下发后要及时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从根本上保障法制的统一。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程序。2006年3月底前,行政执法机关的一切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依法设定程序,做到有程序可依、有程序必依。法律、法规、规章已经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予以完善;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但不具体的,要依照既有规定并加以细化。工作程序的设计应当详细、具体、简明、易于操作,并具有明显的岗位特点。对每一项行政执法工作,都要有明确的工作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各个岗位的工作程序必须有机衔接,环环相扣,不能脱节,保证行政执法活动的有序高效运行。
    (三)分解行政执法职责。要将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细化为具体执法岗位及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职权责任,实行职权与责任相一致。岗位职责应当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要根据职务、职权确定执法职责,做到既要符合法定权限,又要符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要求。定岗定责后,要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承办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各自应承担的工作权限和责任。2006年3月底前,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应公示的外,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要予以公示。
    (四)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公开设立意见箱、开通执法监督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定期开展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自我测评等活动。要强化考核工作。考核要以工作目标要求、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等为标准,对执法质量进行的定期检查核对。要结合信息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办法。要与奖惩相结合,对评议考核获得先进的予以奖励,对评议考核中发现的执法过错,对责任人要予以追究,要公开评议考核的结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评估机制,将行政执法效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同步进行评估考核,推进文明执法活动。
    (五)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因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应的责任。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的重点是领导干部、中层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要与评议考核、执法检查和其他监督形式相衔接,切实做到有错必究。对过错责任人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实际效果
    (一)清理行政执法主体。2006年1月底前清理公布市级实施行政处罚主体,在此基础上,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与市政府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各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要与执法单位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执法人员要与其所在内设机构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各个层次环节的执法任务、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范围、执法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推进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及我市有关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要重点落实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要注重制度创新,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总结经验,探索建立新的执法与监督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找到新的突破口。
    (三)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通过组织推荐、主管单位评议考核等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群机关、社会团体及各类企业等选拔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监督体系,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两次集中统一的监督检查活动。要改进检查方式,实行投诉与查处、跟踪检查与抽查、随机检查与日常检查想结合,不断增强检查效果。
    (四)建立行政执法质量评估体系。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行政执法工作的优劣程度,明确评估内容,科学、合理的使用评估结果。2006年3月底前,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案卷评审入手,明确标准,使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都有标准依据,将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程序化、标准化。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集体学法和定期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规章制度,使每个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的执法职责和工作标准。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定期轮训,适时组织学习新颁布实施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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