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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18 来源: 作者:新闻中心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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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土地补偿费53370元;收上级财政街道硬化款200万元;收村民于明强建房押金5000元;付水电费13588元;还村民李祥治集资款8000元,付合作医疗款32246元……”7月8日,在明村镇明东村的村务公开栏前,一拨拨村民在驻足观看。 公开透明的民主决策 明村镇深刻认识到,村务不公开是导致群众上访、农村不和谐不稳定的根源。为此,明村镇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牛鼻子”来抓,大力推行“阳光村务”。除制定了村务公开相关文件、规范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外,镇政府还投资8万元为36个村庄统一安装了铝合金村务公开栏。 在明村镇辛南村委大院的公开栏内有这样一条信息:“今年我村“五化”工程计划硬化主街道三条,小巷四条,请各位村民把自己的意见向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反映。”村民穆永庆说:“村务公开让村民在一些重要决策上有了说话的余地。” 规范有序的民主管理 “现在,村里2000元以上的单项开支必须经民主理财和议事议政小组讨论通过,并报镇经管统计审计中心审核,然后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我们一点也不敢马虎。”提起实施“阳光村务”后的变化,大黄埠村党支部书记范再森深有感触。 早在2007年3月,明村镇就将全镇各村公章统一收交镇里,村里任何人使用公章都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特别是牵扯到财务、经济协议、合同等要盖公章时,必须有包村干部、镇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才能盖章。 扎实有效的民主监督 今年春天,明村镇台对7眼农灌机井进行了公开承包,承包费11.5万元。而同样是这7眼机井,前几年每年支出4万多元,年年亏损,群众意见很大。通过公开承包扭亏为盈,减轻了村集体的经济负担。 明村镇党委书记肖洪亮说:“‘阳光村务’的目的就是要提高村内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了解村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形成依法治村、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阳光村务”的实施,使群众对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的满意率大大提高,加快了明村镇的和谐发展,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耿金生 王庆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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