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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8-20 来源: 作者:新闻中心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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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让农民工受到法律合理保护,市司法局建立健全了以法律援助为主、以相关部门和组织法律援助联络站为桥梁,以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为依托的四级法律援助网络。 该局与市建设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建立了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采取信息共享、互动联动工作模式,及时处理有关农民工维权事项,农民工无论找到哪个部门均能按照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对于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和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通过行政和其他非诉讼手段不能及时解决的或仲裁、诉讼有困难的,由该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申诉或诉讼,劳动仲裁和司法部门优先审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 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该局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放宽条件,简化程序,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一律给予提供无偿援助,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并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可以代理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 为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质量,该局将“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服务品牌纳入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积极开展文明用语、温馨服务活动,坚持用“五心”理念关注农民工和民生问题,并制定了绩效考核、案件质量评定、投诉、查处及奖惩一系列制度措施。 为维护广大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该局加大宣传力度,经常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下乡、进社区、集市摆摊咨询宣传活动,使法律援助知晓面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每年以20%的速度增长,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司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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