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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7-10 8:46:36 来源: 作者:环保局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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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减排责任的层层落实。在落实“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的同时,狠抓分年度减排指标的分解落实。将措施任务层层分解到有关镇(街道)、部门和排污单位,形成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底的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主要污染物的工程减排。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为重点,完善崇杰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及配套的管网建设工程,扩大污水收集处理覆盖范围,提升污水纳管处理率。推进新天地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发挥其环境效益。完成烟控区创建工作,加强对二氧化硫排放企业的治理和监管。同步开展全市锅炉烟尘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严格控制SO2排放总量。 三是强化污染企业的结构调整。根据平度建设成田园、山水、秀美、宜居城市的定位,大力发展低污染、低能耗的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坚决调整改造与定位不相符的产业和落后生产工艺。按照本市节能减排的要求,实施整治行动,加快对本市劣势行业中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关、停、并、转。 四是强化建设项目的增量控制。牢固树立环境优先,生态优先的理念,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对建设项目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全面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总量控制实施意见》,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一律不予项目审批;新上项目不能通过“以新带老”实现“增产不增污”的,一律不予项目审批;项目竣工时污染物排放超过总量指标的,一律不予通过环保验收,切实控制源头污染。 五是强化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和违法惩治力度,将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生”的污染企业作为今年污染减排的工作重点,强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高限处罚或做出停止生产、限期治理等决定,督促企业实施整治,逐步淘汰劣势企业。积极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日排放污水10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利用科技手段全天候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污情况,督促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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