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备案明白纸
办理地点: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办(中心办公室东端)
备案程序:
1、提交资料;
2、审核;
3、登记备案。
需提供材料:
1、主委员会成立情况;
2、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3、业主公约;
4、业主委员会名单。
备案时限:自收到齐全的申报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备案。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明白纸
办理地点: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办(中心办公室东端)
审核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
3、报上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级资质报建设部审批;二级资质报省审批;临时或三级资质报青岛市审批。
需提供审核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审核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件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5、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6、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审核时限:以上级审批时限为准。
物业管理信访投诉处理明白纸
办理地点: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办(中心办公室东端)
处理程序:
1、接到信访事件或上级部门的处理单;
2、派专人到事发现场调查取证;
3、与信访涉及的双方或多方部门人员会面座谈并协调解决;
4、撰写调查报告;
5、回复信访人;
6、上级处理结果;
7、备案。
处理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明白纸
办理地点: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办(中心办公室东端)
使用流程:
1、物业管理企业申请(附预算报告);
2、业主委员会通过;
3、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查;
4、审计机构审计;
5、拨付
6、施工;
7、验收;
8、决算;
9、备案。
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的办理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管理明白纸
办理地点:房产管理中心物业办(中心办公室东端)
使用流程:
1、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附预算报告);
2、报市政府审批;
3、选聘施工单位施工(招、投标方式);
4、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否则重新施工直至合格);
5、审计机构审计;
6、工程决算;
7、拨款;
8、备案。
办理时限:自收到齐全的办理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