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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

时间:2007-11-28 9:49:49 来源: 作者:admin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一、法律依据:《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二、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烟花爆竹的采购必须到土产公司统一进货;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专库存放,专柜销售专人销货,销货员应熟悉所售产品性能和安全常识。
  三、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1、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申请表;
  2、书面申请;
  3、申请单位负责人或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许可程序:(1)受理;(2)审查;(3)发证
  五、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六、许可数量:不限
  七、受理方式:书面受理 
  八、受理地点:平度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红旗路34号)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8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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