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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科技人员因公出国(境)审核

时间:2007-11-28 9:57:11 来源: 作者:外经贸局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办理部门 平度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申报材料 1.任务申请表(副局以上正式办文);
2.出国赴港澳人员名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外方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
5.任务通知书及任务批件复印件;
6.出访日程。
审批依据 《青岛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意见》、《青岛市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青岛市政府关于因公出国审批管理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山东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2.初审;3.报青岛市外办或市政府审批。
审批时限 按照青岛市外办规定时限办理。
办理电话 873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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