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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1-28 9:57:11 来源: 作者:外经贸局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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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平度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 申报材料 1.任务申请表(副局以上正式办文); 2.出国赴港澳人员名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外方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 5.任务通知书及任务批件复印件; 6.出访日程。 审批依据 《青岛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意见》、《青岛市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青岛市政府关于因公出国审批管理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山东省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2.初审;3.报青岛市外办或市政府审批。 审批时限 按照青岛市外办规定时限办理。 办理电话 873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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