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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1-25 来源: 作者: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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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日 根据录音整理)
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动员大会,主要是回顾总结全市第一、第二周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第三周期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现农民健康由低水平保障向中高水平保障转变,真正让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全市绝大多数农民群众。刚才有两个乡镇及村庄代表、个人代表先后作了情真意切的发言,他们的经验非常珍贵,他们的感受非常真切,为我们下步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利群同志传达了我市《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王中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用心把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简要讲六点意见: 一、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基本估价 为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健康保障水平,从2004年9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今已整整运行了两个周期。两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各镇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转平稳,成效明显。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事业给予了高度关注,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市里专门成立了两个委员会:一个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一个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市镇两级均成立了具体经办机构,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协作的工作格局,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两年来,各级广泛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各镇(街道、园区)村对此倾注了很大心血,充分运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典型事例,让受益群众现身说法,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说服动员群众,提高农民朋友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市委王中书记在2006年春节前,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仁兆、麻兰等镇走访慰问参合农户,把结报款送到农民朋友手中,使他们更加直接、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二是群众参合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广大农民朋友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逐步深入,参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从全市范围看,2004年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群众680277人,参合率为58%。到2005年,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738157人,新增加了57880人,参合率达到65%,提高了7个百分点。全市有6个镇(街道、园区)群众参合率达到90%以上,其中开发区达到100%、华侨科技园100%、同和94.02%、香店94.01%、南村90.44%、长乐90.91%。据卫生部门摸底调查,今年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将更加高涨,初步统计全市有望达到90%以上,部分镇达到95%以上,这也充分证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被广大农民群众广泛认可和接受,在基层有着强大的生命力。三是各项工作运行日趋规范。两年来,我们逐步健全完善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步入规范化运行轨道。如在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以“亲情、诚信、便民、快捷”为工作理念,以“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群众”为服务宗旨,不断完善登记、告知、转诊、报销、审批等工作流程,实行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等措施,推动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人性化开展。特别是市镇两级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基金开支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自身监督,强化内部制度管理和工作流程控制,有效保证了基金的科学、安全、高效使用。四是群众受益面更加宽泛。广大农民朋友也从具体实践中亲身体会到农村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从2004年9月1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启动到2006年8月31日,两个周期内,全市共为参合病人报销医疗费2338万元,其中:结报住院费28687人次,共计1927万元;结报门诊账户537461人次,共计411万元;人口总受益率达到40%,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从前段情况看,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总体上运行平稳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民参合率不高。据统计,2005年度全市参合率仅为65%,比青岛市的平均水平91.8%低26.8个百分点。究其原因,核心问题就是部分镇思想认识不到位,资金配套不落实,甚至故意不发动、不宣传,影响了工作的推进,其中有个别镇各项经济指标都很好,但参合率却排在全市末位,截至目前,仍有6个镇参合率不足50%,这是不正常的。也有的是因为村庄班子不健全,干部战斗力不强,对工作被动应付,组织发动工作缺位或执行不力,直接影响工作开展。同时,受历史原因影响,部分群众对新生事物接受速度较慢,加上合作医疗历史上曾出现过多次反复,一些农民存有疑虑或抵触心理,本身不愿参加,这也是造成参合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配套资金缴纳不及时。根据目前的参合办法规定,由镇本级财政每人每年度配套5元,从两个运行周期实际执行情况看,不尽人意,到全市缴费截止日,全市只有不到50%的镇按规定足额缴纳了配套资金。为保证参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市财政只好采取年终对各镇代扣代缴的办法来筹集资金,造成工作被动。三是经办网络不够完善。主要是镇(街道、园区)专管员管理体制不顺,各镇(街道、园区)专管员目前都是从乡镇卫生院临时选配的,由于专管员不属镇财政供养人员,部分镇至今没有为其安排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个别专管员由于脱离医院工作,其工资待遇得不到合理安排,给正常工作造成不便。同时,由于近年来各级对农村卫生投入欠帐较大,致使许多医疗卫生单位条件改善举步维艰。当前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镇(街道)卫生院人才比较匮乏,设备也比较落后,卫生资源和医疗水平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四是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由于这项工作刚刚实施两年,在许多方面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当前尤其是在住院费报销方面,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致使让群众跑来跑去,造成“报销难”的问题突出,不少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为解决这个问题,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启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从明年开始,全市将全面实现市内住院现场报销,给予老百姓最大方便。 二、要认清形势,始终把关注农民群众健康、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三次大的改革:一是土地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的丰产和农民的增收;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三是去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全面分析了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基础上,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进入“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阶段的判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要求各级政府建设公共财政,财政投入向农村覆盖,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按照中央的要求,各级财政都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这是党和政府对缺乏医疗保障的农民实施的一项新的惠民政策和“民心德政”工程。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和谐”思想已成为全党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新的理念。全会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作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近期中央政治局又举行了第35次集体学习,专题研究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强调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切实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步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障制度。可见,中央已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城乡人民的卫生保健水平,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头等大事来抓。和谐社会首先要体现在每个人的和谐生活上,一个普通百姓的和谐生活最起码要具有三个条件:一是身体健康,有安全感,这是每个人生存的底限;二是生活宽裕,日子越过越好,有幸福感;三是身心愉悦,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与人之间关系良好,互相关爱,有快乐感。三个条件中,健康是第一位的。农民的身体状况决定着农村人口的健康素质,关心农民的身体健康就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体现。 从我市实际看,农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我们国家已经总体上进入小康社会,开始向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迈进,但城乡之间的差距却在不断扩大。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呈扩大趋势;二是各级将资金重点投向了城市,农村的基础设施严重落后于城市;三是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特别是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严重落后于城市。在农村,有很多家庭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很多农民群众怕生病、不敢生病,也生不起病,一个家庭如果有一位成员患上大病,可能会拖累整个家庭,甚至会拖累与这个家庭紧密相连的若干个家庭,它的“连锁反应”是极为明显的。据有关部门调查,在我市117万农业人口中,农村贫困人口和民政实际给予困难补助的达到6195户、10817人,占到全市农业人口的9.2‰。全市农民年人均医疗费支出达到了201元,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还多;农民平均住院只有6.5天次,住院医疗费平均每次花费额达到3900元,与城市居民相比是比较低的;贫困家庭中有56.3%属于因病致贫,有接近80%的农民家庭医疗费承受能力在5000元以下,有84.6%的农民担心生病住院后会为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所以构建和谐社会重点要发展社会事业和关注民生问题,在农村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这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一种实现形式,农民每个人拿10块钱,而各级财政要配套40块钱,通过财政收入这种“二次分配”方式,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朋友,缩小城乡差距,保持农村稳定。因此,可以这样说,不重视农村合作医疗,不仅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而是一个执政理念问题,是一个服务宗旨问题,是一个对农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执政为民、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高度,重新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扎实做好这项工作。 三、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广泛动员,切实提高农民参合水平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惠及“三农”的重大措施,其中有几件事与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件是推行农村税费制度及配套改革,根据国家规定,在全市免除了农业税及附加、农业特产税,实行粮食直补,发放柴油化肥、农机购置等补贴,全市每年减轻农民税费负担1.5亿元,2004年以来共发放各类补贴987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3年的4359元提高到去年的5545元。第二件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近年来相继投入资金2个多亿,实现了100%的村通电、通电话,77%的村通油路,81%的村通自来水,90%的村通有线电视,提升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水平。第三件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全市有1.25万农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9万失地农民被纳入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第四件是改革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教育也是最大的投资之一。前段时间,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免除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学杂费,对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生活费,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由小学30元、中学40元提高到90元,每年对农村中小学危房进行改造,逐步统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这五项措施,将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面临的难题,共需财政资金9352万元。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共有10703人,每年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经费为4.4亿元,占了全市财政收入的47%。第五件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了农民的健康,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有限的财力不断向农村倾斜,并积极争取青岛市的支持,不断提高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今年,我们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九件实事,其中之一,就是投资4198万元实施农民健康工程。2004年以来,市、镇两级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达5000多万元,推进了市、镇、村三级卫生机构建设,优化了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建起了覆盖城乡的急救网络,推动了全市农村卫生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这五件大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村群众生产发展的负担,解除了生活的后顾之忧。 健康是基本的人权。由于受各方面影响,我市的参合率还不是很高,连续两年拖了青岛市的后腿。而即墨市去年的参合率就达到99%,基本实现了农村、农民的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件造福农民的大事,一定要办实、办好。这次会上,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对许多关键性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要搞好宣传贯彻,让广大农民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提高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调整”:一是调整工作周期。今年我市被列为山东省第三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根据省和青岛市试点工作要求,从第三个周期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周期由每年的9月1日至下年的8月31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二周期参合人员的住院费报销时间从今年9月1日延长至12月31日,第三周期的参合人员将从2007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疗费报销。这样调整的目的是为了与各级财政年度接轨,便于各级财政部门统一安排预算资金,也便于群众理解参合和报销的起止时间。二是调整筹资标准。从第三周期开始,参合人员每人每年的筹资标准由现在的30元提高到50元,新增的20元全部由市及以上财政负担,青岛市财政负担15元,达到25元,占总数的一半;我市财政负担5元,达到10元;镇财政负担部分不变,仍为5元,市镇两级新增加的5元补贴全部由市财政负担,主要是为了减轻镇级财政的压力,调动各镇(街道、园区)做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保持10元不变。这是今年一个非常大的变化。三是调整报销比例。在认真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第三周期的住院费基础报销比例进行大幅提升,平均报销比例由今年的19%提高到30%以上,封顶线由去年的1万元提高到3万元,参合人员患病住院将享受到更多的补偿,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将显著提高。四是调整报销范围。考虑到许多患大病的患者除住院治疗外,往往需要在门诊花费高昂的医疗费,比如一些心脑血管疾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白血病等,后续治疗的费用高昂、负担沉重,这部分费用过去不能报销,为提高大病患者的受益度,切实体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点,我们将部分患大病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2007年度每人最多可报销2000元。除此之外,我们还十分关心农村大病患者家庭,据卫生部门调查,目前全市农村大病患者约1390人,涉及1300多个家庭,约占农村人口和农村家庭的1.2‰和3.3‰,这些家庭生活普遍拮据,有的甚至相当困难,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迫切需要社会给予温暖、给予关注、给予帮助。前段时间,政府先后召开几次会议研究农村大病统筹办法,明年政府将作为一件实事,采取从财政列支一块、慈善总会可用救助款中拿一块、新农村合作医疗流转资金中切一块、公开向社会募集一块等措施,集中资金向农村生大病、重病的人员倾斜,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真正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五是调整报销程序。第三周期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业务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开通微机网络,主要定点医疗机构将与市经办机构实现对接。届时,在市内的住院人员可以在出院时现场直接办理报销领款手续,便民、利民程度将大大提高。这五个方面的调整,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为确保宣传效果,提高参合率,市委、市政府把11月份定为“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月”,各镇村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卫生、新闻等单位和各镇(街道、园区)村要建立政策宣传联动机制,相互协作配合,不断把宣传发动工作推向深入。新闻宣传部门作为党和政府政策宣传的喉舌,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充分利用大众媒体,进行高频率的政策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注意总结推广典型事例,帮助农民群众提高认识,增强互助共济意识和健康消费观念。要根据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加强对先进经验的推广、对后进单位的曝光,促进全市面上工作的开展,确保第三周期(2007年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到90%以上,2008年参加人数争取达到95%以上。 作为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俗话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即使财政再困难,也要挤出点钱来为老百姓谋健康,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据反映,现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很高,上级要求也很严格,农民参合率不高主要是有的镇因担心资金配套问题,工作缺乏积极性。我算了一下,即使配套最多的镇也不过30多万元,多数镇在20万元左右,一般来说,大家咬咬牙、挤一挤、节省一下,是能够拿出来的。大家不要小看这30万元,它所发挥的作用难以估量,它能够解决全镇几万农民的大病保障问题,带来的社会价值是巨大的。大家一定要善于算大帐,而不能算小帐,该配套的资金必须抓紧到位。今年的工作中要把握好三条:一是要做到应保尽保,凡是百姓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镇(街道、园区)必须办理,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尽力配套,各镇(街道、园区)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配套资金必须全额及时到位。三是对财政状况特别紧张,资金配套确实有困难的,可向市政府写报告,由市帮助研究解决。 作为农民的兄弟姐妹,我也想跟大家说几句贴心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政府扶持,政府支持的资金远远超过个人的出资,如果你不参加,是一种损失。即使自己不得病,也等于帮助了乡亲,做了一件善事,如果自己有病还有机会补偿;如果一生不得病也不吃亏,这是最大的福气,是非常合算的。同时,参合农民设有个人账号,你缴纳的10元钱中,有8元记入家庭账号,在门诊看病医药费用可先从各自家庭账户中支付,实际上你拿了2元钱,却得到了政府40元钱的补助。住院补偿按市具体实施方案的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农民在各级医院住院,医药费均能按40%-70%的比例进行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金额达3万元。各位父老乡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造福于农民、惠及子孙后代的事业,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家庭的温馨幸福,衷心希望大家积极响应,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要切实组织好资金筹集,提高医疗保障能力 资金筹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基金数额越大,保障能力越强。如果说前两年群众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有观望等待心理,那么经过两个年度周期的实行,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将明显提高。根据调整后的时间安排,今年的筹资工作从现在开始宣传发动,边发动、边筹资,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资金的筹集工作。目前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各镇(街道、园区)村和相关部门要迅速研究部署,做到“四个明确”:一要明确工作目标。青岛市政府今年5月份专门下发了《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求2007年全市参合率必须达到90%以上,并且将这项工作列入对各区(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项目化管理。这个目标是必须达到的,特别是第一、第二周期参合率落后的镇(街道),要认真反思一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到底是思想认识的问题,还是工作能力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赶超先进,不拖后腿。对完不成任务的,要按照规定实施“问责”。二要明确筹资标准和时间要求。第三周期农民的筹资标准,仍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10元。根据实际参加人数,镇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元。农民个人缴费与镇级配套资金以镇为单位,必须于11月底前上缴到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再由市级财政根据各镇(街道、园区)的实际参加人数,将市级配套资金一起划拨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帐户。需要强调的是,镇级配套资金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对因资金缓缴、迟缴、漏缴等引发的问题,主要领导要承担全部责任。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卫生局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园区)筹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主动搞好服务。各镇(街道、园区)要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建10-20人的专门班子,制定详细的工作配档表,实行“倒计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做好资金筹集、票据填写、表格登记以及《合作医疗证》的收取、审核、填写、用印、发放等工作,做到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理顺对专管员的管理,每个镇(街道、园区)设立的新农合专管员,要从第三个周期开始,进行重新调整,选拔责任心强、业务熟练、作风过硬,能够真心、用心为老百姓办事的人任专管员,加强业务培训。四要明确方式方法。各镇(街道、园区)都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筹资工作方案,注意抓好分工、调度、考核三个环节,把责任分解到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千斤重担众人挑,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放。要注意抓好“六带头”:即村干部及亲属带头,党员及联系户带头,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家属带头,群众积极分子带头,富裕农户带头,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亲身受益的人员带头。通过“六个”带头,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五、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管和使用,确保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广大农民的“保命钱”,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能否管好用好这笔基金,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广大农民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好、使用好。卫生、财政部门要逐步健全完善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办法和各项会计制度,明确报账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既要方便广大农民群众,又要防止基金被挤占挪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监督机制,全面加大督查监督工作力度。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定期向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汇报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村务公开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程序规范运作。监察、审计部门要认真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要全面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市、镇、村三级每月公开、公示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各镇(街道、园区)的资金筹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卫生局和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医保专管员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真正使农合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六、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医疗服务队伍,大力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镇(街道、园区)、部门对群众服务的态度好不好、效率高不高、群众得到的实惠多不多,直接决定着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应当看到,我市经办服务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和不足,比如乡镇专管员都是从卫生院临时调配的,人员管理和体制没有理顺,个别乡镇至今也没有安排好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市镇两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欠帐较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镇级卫生院医疗条件较差、人才匮乏,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尤其在住院费报销方面,一直未能实行网络化管理,存在程序过多、办事效率过低、报销时间过长等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农合的开展。第三周期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在提高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首先要端正服务态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涉及农村每家每户切身利益、关系百万农民身体健康的庞大工程、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队伍建设,真正把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精、做细。市里专门组建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镇一级的专管员也要理顺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工作不协调的问题,村一级要有一名专(兼)职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宣传、信息管理、医疗费报销张榜公示等工作,人员原则上由村文书兼任。这三级队伍人员众多,素质良莠不齐,服务的对象面广量大,又是经受病痛折磨和增加经济负担的农民群众,稍有疏忽就会引起群众不满。我们要抱着一颗爱心,怀着一种责任,为农民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监察部门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要加强对三支队伍的监督、考核,直接与奖惩挂钩,真正提高服务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其次要提高服务效率。农民生了病,医疗费能否得到及时报销,可能直接影响到农民疾病治疗,乃至影响生产生活。医疗费报销审查把关非常严格,这是制度的基本要求,但不能成为作风拖沓的借口。要优化工作流程,保证市、镇、村三级协调联动。市政府已拨款20万元,实施微机联网,患病人员住院时带齐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出院时在医院所在地的“新农合登记结报处”就可以现场办理报销和领款手续,既方便又快捷,群众也不必再一趟一趟地跑。再次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件实事,实事要办到群众的心坎里,要揣摩老百姓在想什么、需要什么。老百姓最想花最少的钱治好病,对一些开大方、卖贵药、滥检查、乱收费的医院,群众非常反感。要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中择优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监管,不要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和没有参加的群众实行双重标准,治疗同样的病花费不同的费用,避免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件事关广大农民兄弟姐妹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为民要办的一件实事。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动员农民朋友积极投资健康,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充满爱的家园,让每一位老人孩子都健康快乐,让每一个兄弟姐妹都远离病痛,用我们每个人的实际行动,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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