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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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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工作职责

时间:2008-4-30 来源: 作者:人大办公室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法制工作室是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职责范围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主任会议的安排,负责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妇联、工会、武装部、残联等部门(简称内务司法部门)实施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制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二、工作任务

1、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

2、调查了解市内务司法部门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必要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其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3、负责审查市内务司法部门有关法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发现其存在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修改或撤消的意见。

4、了解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进行法制教育的意见。

5、做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6、对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座谈讨论,并负责汇总情况上报。为上级人大开展的立法调研活动搞好服务。

7、加强同上级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信访办的联系,接受指导,互通信息,并根据要求参加调查、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8、加强同兄弟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联系,交流情况,促进工作。

9、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8833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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