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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要进行自我监护

时间:2007-9-12 来源:人口计生局 作者:人口计划生育局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孕妇自我监护,有利于母亲和胎儿安全。

    家庭自我监护主要是:

    1)听胎心:怀孕5个月左右,可由丈夫用简易木质听筒听胎心,每天1-2次。正常胎儿的胎心率为120-160/分。若忽快忽慢不规律,或者几次的胎心率均为异常情况,应立即到医院检查。

    2)测胎动:胎动在怀孕18-20周左右可以感觉到,正常胎动每小时不少于3-5次,12小时胎动数在30次以上。从怀孕28周后,孕妇应每天早、中、晚各测1小时,相加乘以4,即为12小时的胎动数。如果12小时胎动数少于20次或每小时少于2次,或突然减少或增多,说明胎儿有异常,应及时到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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