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时间:2007-1-16 来源:平度政务网 作者:人口计划生育局 阅读次 【字号:大 中 小字】
|
| 受理单位 |
乡镇主管计划生育部门 |
| 联系地址 |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所在地 |
| 办理条件 |
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可以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夫妻双方均达法定结婚条件,并依法登记结婚; (3)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子女。 |
| 提交材料 |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
| 备注 |
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