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专页
市情概览
今日视点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投资招商
 
 
·三十年,缤纷上学路
·母亲的听戏情结
·关于调整我市集中...
·交通车辆出行
·流动人口婚育程序
·违法生育第一个子女
当前位置:首页>居民>服务项目导航>就业求职>职称评定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时间:2007-6-18 来源: 作者:admin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1、文件依据:
   (1)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人职发[1994]14号);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
  2、评审条件:
  申报员级职务资格的人员,应是中专或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申报助理级职务资格的人员,应是中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4年以上;大专毕业担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办理程序:
 (1)个人申报拟晋升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单位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
 (3)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申报人的评审材料、证件、证明等;
 (4)人事局委托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收集、审查材料;
 (5)人事局委托各系列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6)审核并公布评审结果。
  4、收费标准: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00元,主要依据山东省财政厅(2001)鲁财综函12号文件收取。
  5、办理时限:根据业务上级安排,当年度每一职称系列在收齐评审材料后的半月内完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平度政务网] 平度市委、市政府 主办 平度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承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号:鲁ICP备05049961号
【E网平安】备案号:3702002005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