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领导专页
市情概览
今日视点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投资招商
 
 
当前位置:首页>居民>服务项目导航>交通车辆>文明交通
出租车驾驶员可以“拒载”的几种情况

时间:2007-8-18 来源: 作者:交通局 阅读次 【字号: 小字

驾驶员可以“拒载”的几种情况

《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当乘客有下列情况之一驾驶员有权拒绝或终止服务:

⑴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者违禁品、宠物以及可能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的;

⑵不告知目的地或前往目的地所经道路无法行驶的;

⑶精神病患者或醉酒丧失自控能力且无人陪同的;

⑷实施或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实施违法行为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平度政务网] 平度市委、市政府 主办 平度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承办
信息产业部备案序号:鲁ICP备05049961号
【E网平安】备案号:37020020050251